“五一”假期到,廉洁提醒不迟到
来源:纪检监察室 厉剑波 发布时间:2021-04-29 19:17 浏览量:29828
集团公司纪委提醒:
“五一”、“端午”双节即将到来,
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巩固成果,
又要自觉绷紧作风之弦,廉洁过节。
敲黑板 、划重点,下列行为要严禁!
1. 拒绝“车轮上的腐败”
通报案例:海盐县武原街道财政办工作人员吴建良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4月至11月期间,吴建良先后3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101.67升,共计金额563.75元。2021年2月,吴建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公款旅游不可取
通报案例:北京建大京精大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赵群组织职工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7月,北京建大京精大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雄安新区召开2018年度总监研讨会暨三季度工程管理例会。期间,公司组织部分职工到白洋淀大观园景点参观游览,公款支付景点门票共计人民币2300元,赵群负领导责任。另外,赵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赵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 公款吃喝请远离
通报案例:舟山普陀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盛国违规公款吃喝并饮酒问题。2021年1月9日,经林盛国同意,舟山普陀城投集团组织公司中层副职以上职工约30人在东港某酒店召开会议,会后与会人员在该酒店聚餐,餐费合计8854元在公司经费中开支。期间,林盛国个人出资购买酒水供上述人员饮用。林盛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林盛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4. 不能违规收受礼金
通报案例: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城中环保所副所长石永国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卡问题。2017年、2019年春节前,石永国分别收受某环保公司负责人张某某、某塑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某所送面值1000元的加油卡各2张,合计4000元。2017年至2020年期间,石永国多次收受某手套公司法定代表人毕某某所送加油卡11张,合计10500元。2020年11月,石永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 不能乱发福利
通报案例: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供销合作社原主任谢忠堂、副主任曲志强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6月至2020年6月,塘沽供销社违反规定,以值班费名义发放补贴共计8.8万余元;2018年2月,塘沽供销社违规增加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工资,超额度发放2017、2018年绩效工资共计52.3万余元。供销社时任党总支书记、主任谢忠堂(2019年1月退休),副主任曲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6. 不能借婚嫁谋私利
通报案例: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副县长夏景图借其子结婚之机敛财问题。2020年7月12日,夏景图以儿子结婚的名义,在举办婚礼前宴请亲属和宁城县部分单位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2万元。夏景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夏景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予以退还。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中共浙江省纪委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案例表明,违规吃喝等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重申作风纪律要求,敲响警钟、拉响警报。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依然不能松懈,党员干部要防风险、知敬畏、守底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身体安康!